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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骑在马上回头望去,母亲正在一群侍从的拥簇下走向草原上最大的那顶帐篷。母亲盛装打扮,腰杆挺得笔直,面容虽不再年轻,却满是雍容华贵的气度。伯父站在帐篷门口迎接。看到母亲身后十多辆装得满满的马车,伯父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,将手伸向母亲。

看到母亲扶住伯父的手,对他露出恭敬的笑意,胸口如被猛击一掌,血气翻涌。这是我此生最耻辱的日子:母亲带着所有嫁妆归与伯父。是“归”,不是“嫁”,从今往后,母亲不再是族长之妻,只是伯父众多妻妾中的一个。这是我们匈奴人的规矩,族长死后,他所有的一切都归下一任族长,包括妻儿。

“二公子,走吧。”

侍从在我耳边提醒。二公子?我心里哼了一声,如今的大公子是男成,而不是我。我昔日所有的一切都属男成,他占了我的帐篷,占了从小服侍我的漂亮丫鬟,占了族长继承人的名分。而我被打发离开草原,前往附近最大的城市临松,跟着汉儒学文。

这是母亲能为我争取来的唯一待遇。为了让伯父同意,母亲说,将我送离草原,隔绝我与族人的联系,自小从文弃武,未来便不会对男成构成威胁。这话说到了伯父心坎里。

“二公子,时辰不早了,还得赶一整天的路。”

母亲已被伯父牵入那顶最华美的帐篷,笑声与音乐的喧哗不时传来。谁还记得半月前,父亲就在那顶大帐里带着遗憾病逝呢?我握紧拳头,掌心里捏着一小张纸片,那是临走前母亲塞给我的。纸片上只有一个字,笔划很多,我不认得。母亲在我耳边轻语:“蒙逊,等你理解这个字的意思,你才能回来!”

母亲的所有财产都不属于我,留给我的只有这张纸片。我握紧拳头,调转马头,身后跟随着三名侍从。这三人是伯父安排的,所有与我相熟的侍从都被留在了族中。

那年是我第一次离开卢水,离开族人。那年,我十三岁。

再度回到草原已是五年后。我身着花里胡哨的汉服,带着满身酒气和几名艳俗的女人,嬉笑着走入那顶最华美的帐篷。伯父沉下脸来,大声训斥:“蒙逊,你在临松胡闹了几年也就罢了,如今回来看你母亲,你竟也不知收敛!”

我看向软榻,母亲躺在毯中,身体单薄如纸,脸上蒙着一层惨灰。昔日的光彩与美貌全然消逝,她……已是撑不了多久了……

那夜由我守着母亲。夜深人静之时,我坐在她身边,静静地看着她。这五年里她安分做着伯父的妾室,从不在人前提起父亲,以至于族人都觉得她已忘了过去的丈夫。女人心,海底针。她到底还记得多少当年父亲的宠爱?

她睁开了眼,虚弱地看向我,伸出枯槁的手。我从怀中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片,放入她手心,凑到她耳边轻语:“韬,本意为刀剑的皮套。将刀剑收入套中,韬光晦迹,锋芒隐去,使人松懈。”

她的眸子瞬时一亮,脸上现出久已不见的异样光彩。她已无法说话,只能费力地点点头。我笑了,握住她枯瘦的手,对她耳语:“儿子在临松跟着汉儒学了很多,经史子集,天文地理,只要能寻到的书,儿子都专研过。”

初到临松时尚有抵触情绪,可当我渐渐识得读书之趣,方才领悟母亲的用心良苦。匈奴人自负勇悍,连自己的文字都没有,文人在部落中极受轻视。贵族即使幼时学些汉文,也只是粗通文墨,能来往文书即可。伯父将我一人丢在临松,让我习文。他以为这样就可以斩断我的双翼。其实他不明白,正是从那些集前人智慧的书卷中,我汲取了无穷养分。待时机成熟,我便能张开双翼,腾上九霄,而男成不过是一只贴地飞行的小麻雀而已。

可眼下要做的第一步,仍是母亲给我的那个字:韬。

“母亲放心吧,我知道该如何一步步拿回失去的。”不止如此,我的眼光早已越出了卢水,飞过了凉州,望向东边的长安。

母亲眼里涌出泪光,满足地叹息一声,嘴角含笑停止了呼吸。我为她闭上眼睛,将那张小纸片烧掉,这个字从此烙进我的心底。

三年后,炎热的夏日傍晚。

我带着一群跟我一起吃喝玩乐的族中子弟,策马奔驰在辽阔的草原上。头顶高高飞过一只大雕,我兴致高涨,回身弯弓搭箭。大雕被一箭射下,侍从们策马飞奔过去,拾起雕给我看。我笑着从身后拿出皮囊昂头喝下一大口酒。在大太阳底下晒了许久,浑身的汗臭。好在猎获颇丰,也该回去了。

这三年我回到族中生活,从不问族内事务,只管游饮射猎,无聊了就去临松喝喝花酒。族中姑娘对我有意的倒是不少,可愿结亲者却一个也无。哪怕姑娘自家再喜欢,家里也不会同意。我蒙逊除了族长亲侄的名头,手里什么都没有。那些大家族们宁愿将姑娘一个个送入男成的帐篷,也不愿倒贴给我这个花名在外的浪荡子。

不愿便不愿,未来我一定会走出卢水,那些只能带来牛羊田亩的女子我还看不上。我沮渠蒙逊的妻子,必得为我带来卢水之外的钱财或权势,足以支撑我立起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。至于情爱那玩意,从我自小最贴心的丫鬟倒入男成怀抱,这无用的东西便在我心中彻底泯灭。

见侍从们将雕绑上马鞍,我挥了挥手,大喊一声:“走!”

前方出现了一队车马。车头插着几面旌旗,旗子迎风飘扬,读出是个“吕”字。我拍马上前,将这队车马团团围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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