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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学会了盗梦劣行的那一天,黄粱一直都是别人的噩梦,他早已习惯了作为上位者,在梦中随心所欲的摆布别人的命运。

无论在现实中是多私坚强的人,多么强壮的人,多么聪明的人,多么高傲的人,在梦中都像幼儿园的小朋友,只要抢走他们的“棒棒糖”,他们只能无助的哭泣。

——而抢棒棒糖就是黄粱最喜欢做的事。

然而风水一直在轮流转,如今轮到他做噩梦了。

自从盗梦仪式失败后,黄粱每夜都会做噩梦,而且是那个相同的梦。梦里的那个神经病学生,三天两头的想出怪主意,一直在折磨着他的灵魂。

也许这就是命运的惩罚,黄粱平时做得恶太多了,现在他的报应终于到来了。

“啊——”又一次。

“啊——”又一次。

“啊——”又一次……

黄粱尖叫着惊醒起来,旁边美女依偎了过来,赶紧向大老板示好,但却丝毫无法带给他温暖。

黄粱站在凉风中的阳台上,一口饮尽加了冰块的威士忌,脚下的大都市还在沉睡,那些或穷困或窘迫的低层人,都安稳的沉浸在梦乡中,而他这个成功人士却要一次接一次的惊醒。

黄粱接受不了这种折磨,他对着空旷的夜放声大叫,但没有人对此做出回应,回应他的只有赖皮狗的吠叫。

黄粱从事缺德业这么多年,在黑白两道上认识了不少人,决定花钱来收拾掉那个小子。

黄粱花了大价钱,雇佣私家侦探,根据梦中的形象,终于找到了李哲。

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太多了,找人杀掉这家伙就行了。

什么?你说这个很难?

也对!你生活在现实中,当然是很难了。但这是在小说里,开后宫,捡神器,甚至杀神屠魔,都不比吃一片面包难。

上学路上,李哲骑着自行车,头上戴着大耳麦,正在听英语听力题。

忽然,一辆行驶在旁边的卡车失灵了,突然撞向了李哲的自行车。但就在即将撞上的一瞬间,方向盘突然僵硬了起来,卡车以一个奇幻的角度转弯,一头扎进了旁边的河里。

这是三天来,十几次谋杀中的一场,但李哲自始至终都没有察觉到。

不远处的河滩上,夜初晴伸展了一下手指,指尖萦绕着蓝亮的电光。

她已经换上了一套衣服,一套不适合年龄的西装,还找到了一只金丝眼镜。

崔千佛建议她穿萝莉塔裙装,但却被她无情的拒绝了。

此时,崔千佛震惊了,问:“妹妹,这一招厉害啊!”

夜初晴解释说:“这是最基础的五雷法。”

“我能学吗?”

“这要讲天赋的。”

“出什么事了,除了你们之外,还有人想让李哲死?”

“不!我们并不是想让他死,我们只是不想让他学习。”

“这听起来好邪恶啊!”崔千佛嘲讽道。

“哼!”夜初晴以一声冷哼作为回应。

“我学习不好,是不是也是你们的阴谋?”

“不!这完全就是因为你脑子笨。”

“你这话还真伤人。”